村主任辞职后能否长期空缺?是否必须由副主任中的委员生成?

时间:2024-05-02 作者:福州律师

村主任因故辞职,在村委会成员中再补选一名主任,选举可以采取等额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。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村民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,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、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。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,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。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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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村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委员都是通过村民自治选举产生。第二,如果是村主任兼任委员,仅仅辞职村主任,那么仍然具有委员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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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规定按照村里规定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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